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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明和工业株式会社发布的的半期报告书

来源: ShinMaywa 2024-11-11 456 0 0

新明和工业株式会社在2024年第101期中期(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表现如下:销售额为124,065百万日元,同比增长6.5%;经常利益为5,570百万日元,同比增长14.7%;归属于母公司的中期纯利润为3,179百万日元,同比增长6.9%;每股中期纯利润为48.16日元。净资产额为110,684百万日元,总资产额为246,352百万日元。公司在报告期内事业内容和主要关联公司未发生重要变化,主要股东包括日本マスタートラスト信託銀行株式会社和三信株式会社。报告还提到劳灾和设备事故的风险及对策,以及国内经济温和复苏和全球金融紧缩等外部因素的影响。监查法人认为中期连结财务报表适当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航空器地面服务设备安全靠机技术要求

来源: 中国民航局 2024-11-11 652 0 0

该文件规定了民用机场内自行式地面设备安全靠机系统的设计、制造和检验要求,不适用于拖曳式地面设备。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GB/T 16855.1―2018、GB 34660、SAE ARP 1558―2014等标准。术语和定义部分定义了靠机、安全靠机系统、龟速模式、蜗速模式、缓冲防护装置等术语。技术要求涵盖了自动控制防撞装置、平稳可靠行驶、缓冲防护装置、制动和报警、自主止动装置、数据记录、安全指示灯、声光报警、伸缩式平台或护栏、飞机接近检测装置、速度控制、超越装置、防护等级、安全可靠性分析等内容。环境要求包括低温、高温、湿热、淋雨、电磁兼容等。可靠性要求进行2000次模拟接机的可靠性检测。试验检验方法包括通用要求检测和各类型地面设备的具体检测方法。检验分类分为出厂检验和合格性检验,其中出厂检验需逐辆检验并签署产品合格证书,合格性检验在新产品定型、停产后恢复生产、设计或材料改变影响性能、转厂生产、民航管理部门要求时进行。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提出,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由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起草,主要起草人包括陈迎浩、高超、邱权等。


民用航空飞行员资质安全符合性数据交换规范

来源: 中国民航局 2024-11-11 575 0 0

该文件规定了民用航空飞行员资质管理系统之间安全符合性数据交换的标准。适用范围包括数据交换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数据文件命名规则、数据交换过程、数据文件结构、数据项描述及附录内容。规范性引用文件包括GB/T 7408、GB/T 13000—2010、GA/T 380等。术语定义涵盖了民用航空飞行员资质安全符合性、数据交换格式、数据包、数据记录、数据项等,并列举了JSON、JWT、UTF等缩略语。数据文件命名规则由数据发送方标识、交换文件创建时间、顺序号和主文件后缀组成。数据交换过程包括用户认证、JWT令牌生成与验证、业务逻辑执行和数据文件返回。数据文件结构分为声明部分和数据包内容,其中声明部分符合JSON规范,数据包由数据体组成。数据项描述详细列出了飞行员基本信息、单位基本信息、学习简历、执照培训简历、飞行岗位工作简历等。附录A提供了数据交换的示例,附录B规定了格式要求,包括约束条件、时间(北京时间)、数据项长度等。该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提出,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起草单位包括中国民用航空局信息中心、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等。


散装货物装载机

来源: 中国民航局 2024-11-11 629 0 0

该文件规定了民用机场区域内用于飞机装卸行李和包裹等散件货物的散装货物装载机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牌、标识、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及贮存标准。文件涵盖了多个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GB/T 2408、GB/T 2423.1、GB/T 2423.2等,涉及塑料燃烧性能、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安全色、安全标志、液压传动系统、电动汽车操纵件等方面。文件定义了可充电储能系统和伸缩传送装置等术语,并按动力源不同将散装机分为内燃式、电动式、拖曳式和组合式四种类型。技术要求包括一般要求、安全要求、专用装置要求、稳定性、机动性能、外部照明及光信号要求、可靠性、环境适用性和环保要求。试验方法详细描述了试验前的准备、各类要求的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括出厂检验和合格性检验的分类、项目和要求。文件还规定了标牌、标识、使用说明书的编写标准,以及散装机及其备附件的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附录A和附录B分别描述了电动式散装机的专用要求和试验方法,以及续航能力试验工况。该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提出,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主要起草单位为中机科(北京)车辆检测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包括朱宇航、高超、陈迎浩等。


万丰奥威取消与大众(中国)设立合资公司的合作,拟向大众(德国)购买相关知识产权和资产

来源: 航空产业网 2024-11-11 1362 0 0

万丰奥威发布公告,宣布与大众(中国)取消设立合资公司的合作模式。尽管如此,公司仍将积极推进eVTOL领域的业务发展,力争将其打造为新的业务增长点,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和全体股东利益。此前,万丰奥威曾于今年2月披露,其子公司万丰飞机与一家全球知名汽车主机厂在中国设立的总公司签署了关于成立合资公司的谅解备忘录,计划在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领域开展深度合作。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技术实施许可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09 66 0 0

中航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复合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中航复材)与中国航空制造技术研究院(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制造院)签署技术实施许可协议。根据协议,中航复材将在中国大陆地区独占使用许可技术制造及销售许可产品,许可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技术实施许可费总额不超过1.80亿元(含税)。此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旨在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符合双方业务发展需求,预计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交易已获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事先同意,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存在最终交易数量及总价不确定的风险,以及因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部履行的风险。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成立合资公司战略合作进展及签署技术合作备忘录的公告

来源: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09 0 0 0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宣布与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大众(中国)”)及大众汽车(德国)股份公司(简称“大众(德国)”)的技术合作进展。原计划设立的合资公司已取消,但万丰飞机与大众(德国)签署了《电动垂直起降航空器(eVTOL)领域技术合作谅解备忘录》,将在eVTOL领域开展合作,涵盖工业设计、内外饰部件设计、人机交互及信息软硬件开发等内容。万丰飞机拟购买大众(德国)的相关知识产权和资产,并在大众(德国)的支持下,致力于开发大规模产业化垂直移动解决方案。此合作对万丰奥威本年度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但存在知识产权转让和技术开发等方面的不确定风险。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来源: 咸亨国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09 176 0 0

咸亨国际于2024年7月24日和8月9日分别召开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股份回购方案,决定使用5,000万元至6,000万元的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15元/股,回购期限为六个月内。2024年8月20日,公司首次实施回购,至2024年11月8日完成回购,实际回购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85%,成交最高价14.0802元/股,最低价9.1200元/股,均价9.6383元/股,累计支付5,782.9540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期间,股东高盛亚洲战略减持377,100股,与回购无直接关联。回购后,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比降至1.7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增至98.29%。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使用部分将在三年内按法规要求注销。回购股份在专用账户期间不享有表决权等权利。公告日期为2024年11月9日。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降低至5%以下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 润贝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08 0 0 0

2024年11月8日,南昌飞航企业管理合伙企业及其所持公司股票的过入方之一重庆宇之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解散后,原南昌飞航持有的4,506,700股润贝航科股份按股东持股比例过户至24位股东。2024年8月15日至11月7日,其中19位股东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票383,7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5378%,减持后持股比例降至4.999938%。此次股份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减持过程未违反相关承诺。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 惠柏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08 0 0 0

深圳市信诺新材料产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和深圳市信诺鑫山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公司股份4,991,995股(占公司总股本5.41%)和2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0%)。两股东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合计减持不超过2,76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0%,减持价格将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股东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每年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股份的10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亦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关于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龙芯中科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来源: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08 0 0 0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中科百孚在减持计划实施前持有公司股份30,010,100股,占总股本7.48%。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1月6日期间,中科百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2,00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5%,减持价格区间为125.90至144.13元/股,减持总金额为273,496,278.34元。减持后,中科百孚持股数量为28,005,100股,持股比例降至6.98%。此次减持符合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未提前终止。


关于再升科技关于收购控股孙公司发布的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08 213 0 0

重庆造纸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重庆纸研院),再升科技的全资子公司,计划以5,300万元人民币收购重庆宝曼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宝曼)42.4%的股权。此次收购完成后,重庆纸研院将持有重庆宝曼94%的股权,且不改变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此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已获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批。交易目的在于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决策效率,实现资源整合价值最大化。交易对象包括美泰国际有限公司、郭思含女士和段守容女士,分别持有重庆宝曼40%、1.5%和0.9%的股权。交易价格基于评估价值确定,评估公司为重庆华康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责任公司,评估重庆宝曼整体价值为12,500万元。交易预计有助于提升重庆宝曼的供应能力和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对公司现金流有影响但不影响正常运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关联方进行了总计776.0623万元的关联交易。所有相关议案均经过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的审议并通过。


Archer 宣布 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展现制造、认证和商业发布势头

来源: Archer 2024-11-07 397 0 0

2024年11月7日,Archer Aviation Inc.发布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第三季度运营和财务业绩,并讨论了2024年第四季度的预测。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Adam Goldstein表示,公司在过去六年间从概念过渡到商业化的过程中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公司正处在将Midnight推向市场的最后阶段,取得了显著的认证进展,建立了美国eVTOL行业中最成熟的可扩展制造工厂,并在美国及海外推进发布计划。Goldstein认为,Archer在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能够顺利实现商业化的过渡。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来源: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11-07 0 0 0

湖南飞沃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13,470,000股A股股票,每股发行价为72.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76,575,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851,506,061.04元。公司与工商银行黄石分行及河内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专户用途限于风电高强度紧固件生产线建设项目。协议规定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保荐机构的监督权、专户资料的查询与复印、对账单的定期出具以及大额支取的通知机制等。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保荐机构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飞行签派员和飞行员联合训练指南

来源: 中国民航局 2024-11-07 744 0 0

该文件旨在为航空承运人提供开发和实施飞行签派员和飞行员联合训练的参考和指导,以增强双方的共同情景意识和协同能力。适用范围涵盖国内、国际定期载客运行的航空承运人,其他航空承运人也可参考执行。文件定义了相关术语,如模拟机、联合训练课程、模拟航班运行和联合训练资料。背景部分介绍了现行法规对运行熟悉的要求及现有训练中的问题。联合训练作为一种新的模拟机训练形式,旨在提高训练效率,增强飞行员和飞行签派员的沟通与决策配合度。联合训练课程的基础要求包括满足飞行员定期复训要求,并结合飞行签派员运行熟悉训练内容。课程开发涉及选取训练科目、匹配运行阶段、确定控制节点和标准动作等步骤。训练资料包括编制组职责、准备工作、资料编制和内容。测试演练包括桌面演练和模拟机演练,课程需根据工作流程和参考资料的变更及时更新。联合训练教员由模拟机训练教员担任,需熟悉课程内容和要求。联合训练的实施涉及型别教员、飞行员和飞行签派员的职责,流程包括航前准备、模拟机内训练和航后讲评。联合训练管理方面,需建立机制收集反馈,优化训练。文件还列出了相关法规和标准,并在附录中提供了联合训练课程的样例,包括航班背景、事件时间线、模拟航班基本信息、气象条件、计算机飞行计划、航行通告和其他安全信息,以及各阶段的事件和交互。